推進農村養老產業和事業發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環節,是補齊民生短板,實現高質量發展,實現“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少”美好目標的必然選擇。目前中國農村養老模式仍然以家庭養老和土地保障形式的自我養老為主,城鎮化過程中大量的農村人口轉移致使農村家庭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家庭的養老服務功能不斷弱化甚至難以為繼,但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卻滯后于養老服務需求,具體表現為養老服務供給不足、養老服務質量較低、對空巢老人等弱勢群體關注不夠、農村社會組織不夠發達等。養老問題解決好,鄉村振興才能破題。
加大農村養老服務的財政支持力度。做好財政預算支出的結構性增減,提高對農村養老保險、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醫療救助、護理人才培養等項目的補貼力度,保證用于農村養老服務發展的資金足額按時發放,為完善農村養老服務的基礎資源夯實資金保障。建立基本養老服務財政轉移支付機制,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建設農村養老機構、老人活動室、社區服務中心(站)等場所的轉移支付力度。探索全面將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延伸至農村地區,統籌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在城鄉地區的全覆蓋。運用PPP機制撬動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落實土地、融資、稅費優惠、財政補貼、人才培養等政策,發展各類“政府扶得起、村里辦得起、農民用得上、能持續發展”的養老服務模式,擴大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總量。
支持社會組織從事農村養老服務。完善社會組織參與農村養老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對社會組織從事養老服務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據,進行清晰的界定;引導社會組織的發展,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管,為社會組織發展提供精確的制度規范。鼓勵社會組織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社會組織的專業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提高規范化程度。引導社會組織在農村養老產業大格局中明確自身定位,構建與其他養老服務主體的多元協作關系,汲取更多的外部資源,更好地參與農村養老服務。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協同合作,加大對社會組織的財政支持,對從事養老服務的社會組織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社會組織的負擔,努力夯實社會組織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基礎和社會空間。
大力發展農村醫養結合服務。打造集養老、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為一體的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實現醫療資源和養老資源的緊密銜接,為鄉鎮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依托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推行互聯網+智能養老,開展助餐、助浴、助潔、助聊、助急、助行、助醫、助樂等增值服務。實施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與村衛生室共享工程,鼓勵有條件的村,把照料中心與村衛生所設置在一起,實現資源共享,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更便捷優質的醫療服務。
建立可持續的內生型互助養老機制。依托基層老年協會、老年互助會、留守婦女服務隊等組織,以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為重點,結合農村地區鄰里交往頻繁、人際關系密切的特點,積極組織低齡老人與高齡老人、健康老人與病弱困難老人就近、就親、就便幫扶結對,建立相對固定的結對互助關系,通過入戶交流、外出陪伴、結對幫助等形式,開展互助守望、生活照料、精神關愛、維權調解等活動。
建立健全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增強村規民約對家庭贍養義務人的道德約束,發揮孝親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在摸清農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況基礎上,建立信息共享和動態管理機制。強化村民委員會對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基礎保障作用。組織鄰里鄉親、村民小組和老年組織等以電話問候、上門訪問等方式定期探訪,及時了解農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況,重點幫扶有安全風險和生活困難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鼓勵公益性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積極參與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關注留守老人的精神狀態、保障心理需求。(蘇健)
編輯: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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