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湖北特檢院咸寧分院綜合辦舒圣徒請假前往咸寧市市民之家公安窗口辦理身份證到期換證業務,在自助照相機進行人像采集時,撿到一條金項鏈,立即向最近的永安派出所窗口報告并上交,經過咸寧市公安局民警多方查找,失主認領回金項鏈,并對舒圣徒拾金不昧表示感激。
咸寧市公安局對舒圣徒同志撿到金項鏈后及時聯系派出所窗口尋找失主,展現的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風貌給予了肯定與贊揚,近日,特發表揚信以示表彰。
咸寧分院領導得知此事后,對舒圣徒同志拾金不昧的行為給予了肯定與贊揚,此次拾金不昧行為是舒圣徒同志個人道德情操和精神風貌的具體體現,也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身體力行,更是分院職工優良工作作風的生動寫照。
編輯: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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