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網訊 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張敏、通訊員周毅宏、鄒太明報道:為規范疫情防控期間“線上線下”銷售價格行為,2月22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提出,“線上線下”經營者要在電商平臺和經營場所,標明商品品名、產地、計價單位、銷售價等,對于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一并標明。有線下門店的,“線上線下”同類商品價格應當保持一致。嚴禁價外加價、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線上線下”團購套餐應以基本生活物資為主,非市民必須消費品不得列入團購套餐進行捆綁銷售,不得采取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
經營者違反上述規定的,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重從快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省有關部門宣布疫情結束之日起,該通告自動停止實施。
編輯: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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