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訊 咸寧日報見習記者馬麗婭報道:“截至去年12月26日,咸寧市去年大病醫療保險報銷額達47328262.3元,共計25126人次。”近日,記者從太平洋壽險咸寧中心支公司大病服務中心獲知,咸寧市大病醫療保險已成為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的重要渠道。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相當于是‘二次報銷’。”市人社局醫保科宋阿霞介紹, 全市所有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都是大病保險的被保險人。根據相關政策,參保患者一個結算年度內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門診治療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超過1.2萬元時,就會被納入大病保險賠付范圍,其中,1.2萬元以內年度免賠;1.2萬元至3萬元(含)賠付55%;3-10萬元(含)部分賠付65%;10萬元以上賠付達75%。
自2013年起,咸寧市在全省率先啟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項目,通過政府采購招標確定由太平洋壽險咸寧中心支公司承辦。為了更好地與市基本醫療系統對接,該公司當年研發了的城鎮大病保險理賠系統,使患者在全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均能實現“一站式”即時聯網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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