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訊 記者張敏、通訊員魯玉玲報道:18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我市獲批準創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成為全國32個、湖北省4個獲批城市之一。
批文由國家發改委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出,要求到2016年底前,示范創建城市要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各領域的信用記錄;加強在行政審批、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領域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培育發展信用服務機構;在若干重大領域建立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等。
此外,到2017年底前,要開展公共信用信息便民服務和重點領域信用信息大數據示范應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各領域廣泛應用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體系;社會誠信意識明顯提高。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將以此為契機,結合實際探索創新,全面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構建良好的信用環境,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探索經驗、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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