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訊 記者向東寧報道:15日,市長丁小強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了《咸寧市綠色建筑實施管理辦法(審修稿)》,要求圍繞打造中國中部綠心、國際生態城市戰略目標,加快推進綠色發展,務求5年取得實效。
《咸寧市綠色建筑實施管理辦法(審修稿)》要求,2016年9月1日起,市中心城區及縣(市、區)中心城區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各類大中型公共建設和規劃批準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區以及保障性住房,應按《湖北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技術條件(試行)》進行項目設計、審查、施工、監理、驗收、備案。
會議指出,推廣綠色建筑、促進建筑節能向縱深發展,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幫助人們與自然和諧共生,是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也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關,符合咸寧發展實際和綠色發展戰略要求。
會議要求,要結合咸寧發展實際,堅持走綠色發展、彎道超越的道路。圍繞打造中國中部綠心、國際生態城市這一戰略目標,需要兼顧產業發展、生活方式、價值理念等方面,融合發展、互為呼應。要將加快推進綠色發展,作為踐行五大發展理念,落實十三五規劃的行動,結合我市建設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市、國家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制訂綠色發展行動方案2016年度計劃,列出具體項目,形成工作機制,一年一年地抓,一項一項地推,力求5年見成效。
會議還審議了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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