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蘭
結婚以來,家里的財政大權一直牢牢掌控在我的手里,老公的工資、獎金如數上交,然后再從我手里領取每月的零花錢。家里的開支無論大小,一律由我說了算。老公常笑稱自己在家中沒地位——小事不做主,大事做不了主。這樣的格局似乎是當下社會最普遍的幸福家庭標準模式了。可是有一天我猛然驚醒:我這個“大權在握”的人,不過是中了老公的“撒手計”。
權力與義務始終是成正比的,權力越大,承擔的義務也就相應越多。老公樂得做個“甩手掌柜”,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我忙前忙后、忙里忙外,孩子上學的問題、住房還貸的問題、糧油漲價的問題、家人穿衣的問題,甚至具體到晚餐吃什么的問題,都得由我這個“家庭財長”來考慮。說穿了我就是他的“超級打工妹”,還以為撿了多大個便宜呢,原來給人當傭人使了。我決定退位讓賢。
沒想到,當我向老公提出辭去“財長”一職時,遭到老公的斷然拒絕,甚至還以為我是在變相考驗他,讓我哭笑不得。
一個想交權,一個卻不愿接。正僵持,女兒突然自告奮勇地說:“媽媽,不如讓我來當家吧!你常說不當家不知柴米貴,讓我也來體驗一把看看柴米究竟有多貴。”
我和老公不約而同地搖頭。“人沒灶臺高,菜都不會燒,當什么家?”我表示反對。
女兒一撅嘴:“自己不會燒菜可以請人燒呀!”我一聽這話更離譜,家里的經濟本就不甚寬裕,還請個鐘點工,那豈不是雪上加霜。沒想到女兒接著說:“如果讓我當家,我決定第一件事就是聘請媽媽當我們的廚師。憑媽媽高超的烹飪水平,每月開1000塊錢工資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吧!”
這話讓人聽得心花怒放。就沖這句話,我決定讓女兒當家,當然,她只負責打理賬務,一些具體的操作還得由我親自完成。也讓她領會一下,不好好學習,即便將來做家庭主婦,也是很辛苦的。
月末的時候,我將賬本和現金全數移交給女兒。當晚,老公順利地從女兒手上領取了下月的零花錢。當我興致勃勃地向女兒提出要領取我的廚師工資時,她小手一揮,說:“先緩緩。”我問她為什么?賬戶上又不是沒錢。這小丫頭片子卻說:“人家老板開工資不都是這樣拖的嗎?”
(作者單位:宜都市姚店郵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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