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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結合的京劇表演,同樣需要虛實結合的景物造型協助其虛擬出符合戲劇情境的舞臺“時空”幻覺,從而達到以藝術真實感染觀眾的目的。臺賬(或臺幔)、一桌二椅和各種砌末的使用,是京劇演出表現戲劇情境的傳統方法。在近代的新式劇場中,京劇演出也進行了使用各種類型的舞臺布景的創作和實踐。
門簾臺帳、一桌二椅和砌末
門簾臺帳(或幔)指的是過去演出時掛在舞臺后面,并有上、下場門簾的一塊整臺大帳子,學員扮好了角色,從上場門上場,就進入了戲劇情境;從下場門下了場,戲劇情境即消失或變換。1908年上海有新式劇場和使用布景之后,人們把臺帳(或幔)稱作“守舊”。此稱遂沿用至今。
“守舊”原是布制的,后來才使用綢緞,并繡有精美的花紋圖案。有些戲園或私宅戲樓,本來就有或特別設置了帶上下場門的木質雕花隔扇,也稱作硬“守舊”。過去很多名演員都有自己特制的“守舊”,如梅蘭芳的繡孔雀,周信芳的繡麒麟等等。馬連良對自己用的“守舊”做了改良,使用淡雅的香色,繡的是造型簡練的漢石刻駿馬圖案,并使桌圍椅帔的色彩、圖案與之協調一致,受到觀眾好評,同行也紛紛仿效。
“一桌二椅”是簡稱,實際使用時可多可少,可分可合,并根據需要搬上搬下。一般都是木制紅漆,又配有各色圖案的桌圍椅帔和大帳子。它們在舞臺上既可作各種場合的桌椅用,又可作山、樓、床、門等景物或道具的代用品。因此,它的擺放形式也很多樣,如大坐、小坐、八字、斜場、高臺、樓帳、床帳、帥帳等。這些擺放方法,除為演員提供舞臺表演支點外,還對劇情環境和人物關系具有一定的表現性和提示作用。
京劇演出中使用的大、小道具和簡單的景物設置,統稱為“砌末”或“砌末裝置”。包括燭臺、燈籠、圣旨、書信、文房四寶、茶具、酒具、車旗、船槳、馬鞭、令箭、刑具和臉子、羅漢頭(套頭)、虎頭牌、肅靜回避牌、彩人頭等。舞臺上使用的各種兵器稱作“把(靶)子”,有刀、劍、槍、大槍、斧、錘、叉等百余種,劇團可根據演出需要而設置。各種旗幟儀仗有:門槍旗、大纛旗、水旗、火旗、月華旗、黃羅傘、開門刀、押虎槍、符節、掌扇、提爐、金瓜、金鐙、全副鑾駕執仗,統歸“雜把箱”(或稱“旗把箱)設置管理。管理“雜把箱”的藝人,稱作“檢場”、“走場”、或“值臺”。他們的職責是打上下場門簾,擺桌椅,遞砌末,撒火彩,臨場更換戲裝,當演員做某些高難度動作時進行安全保護等。“檢場”師傅必須懂戲多,并非常熟悉演員的表演,故內行又把他們稱為“劇通科”。清末的閶定(名玉川,1856——1899年)、閶福(名壽春,1876——?年)父子,皆為“劇通科”大家,入升平署為內廷供奉,所傳弟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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