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2012年以來每年平均減少1000多萬的速 度,到2020年末,我國現有標準下的農村絕對貧困人 口將會從統計上消失。到2020年解決農村絕對貧困問 題,并不僅僅表現在從2021年開始在統計意義上將不 會存在年純收入低于2300元,即低于現行貧困線標準 的群體,脫貧標準還同時具體為“兩不愁,三保障”的目 標。因此,到2020年農村絕對貧困的消除將是多維度 的,長期困擾我國農村的絕對貧困將會真正成為歷史。
現有標準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消失意味著農 村減貧戰略需要由“扶貧”向“防止貧困發生”轉化。 脫貧攻堅的成果是否可持續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 兩個重要因素,一是脫貧人口不返貧,二是不出現大 量的“新窮人”。無論是減少返貧,還是防止新的窮人 出現,都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有一個有效的 “防貧”機制。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扶貧工作既 要解決好眼下問題,更要形成可持續的長效機制。”為 此,需要在戰略和政策層面調整我國長期以來的農村 減貧戰略,克服一邊生產窮人、一邊扶持窮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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